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33

533.有两种爱已经

533.有两种爱已经深深植根于人类,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财产的爱。如果约束被除去,或放任自由,那么前一种爱会往前冲,甚至想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也往前冲,甚至想成为世界的神。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它们多如牛毛)都从属于这两种爱。不过,要检查这两种爱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它们根深蒂固,一直隐藏着。它们就像藏在岩石洞里含有毒液的毒蛇,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毒蛇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退到藏身之处。它们也像古人提到的塞壬,塞壬用歌声引诱人,通过这种手段杀害他们。这两种爱还会用华丽的衣服来装饰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自己人,或他想欺骗的人中间所行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地知道,这两种爱掌权的程度可能在卑微人中间比在大人物中间更大,在穷人中间比在富人中间更大,在臣民中间比在国王中间更大。因为后一类人生在权力和财富中;随着时间推移,后者最终视这些权力和财富为自己的家庭或仆人和财产,和其他任何人都一样,无论他是将军、官长,还是船长,甚至是贫穷的农民。但对那些渴望统治其它主权国家领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之所以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是因为爱存在于意愿中,或说,意愿是爱的座位和容器,如前所示(TCR 39, 263节)。每种爱都从意愿中把它的快乐吹入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中;事实上,这些凭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而是从意愿那里行动,因为它们等待意愿,同意并确认与意愿的爱有关的一切。因此,意愿是人居住的房子本身,理解力是他进出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前面说,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当省察和移除它们时,人就从潜伏着遗传和实际邪恶的属世意愿中被提升到属灵意愿中,主通过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这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愿事物,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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