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1053.启17:7.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惊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表示一切事物的显现。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如“惊奇”、“女人的奥秘”、“朱红色的兽”、“七头”和“十角”,这在前文已经说明,并且将在下文进一步得到解释。
(关于第二种亵渎)
还有一种对圣物的亵渎发生在那些以统治为目的,以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的人身上。根据神序,天堂和教会,因而它们的圣物应是目的,而统治应是促进这一目的的手段。因为当圣物是目的,统治是手段时,主就得到敬拜和崇拜;但当统治是目的,圣物是手段时,被敬拜和崇拜的,就是人,而不是主了。因为手段看待目的,就像仆人看待主人一样,而目的看待手段,则像主人看待仆人一样。因此,正如一个主人照着仆人对他意愿的服从而看重和喜爱他们,同样,一个以统治为目的的人则照着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对他的目的,也就是统治的服从而看重和喜爱它们。另一方面,正如当仆人不再服从主人的意愿或命令时,主人就轻视并解雇他们,让其他人取而代之,同样,对一个以统治为目的的人来说,当教会的圣物不服从他的目的,也就是统治时,他就会轻视并弃绝它们,让其它事物取而代之。
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以统治为目的的人来说,圣物无足轻重,除非它们服从于目的;当它们服从于这个目的时,它们就不是神圣的,而是亵渎的。原因在于,当目的是统治时,它就是这个人自己;这目的因是自我之爱,故是他的自我;严格来说,或就本身而言,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事实上是亵渎的,目的将手段与它自己联合起来,以便它们成为一体。所有从事神圣事工,利用教会的圣物寻求自己的尊崇和荣耀,并且让其内心感到快乐的,是这些,而不是功用,也就是灵魂拯救的人都处于这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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