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84.除非神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否则,祂无法救赎人类,即将人们从地狱和诅咒中解救出来。其中的原因有很多,这些原因将在下文依次予以揭示。因为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和天堂的秩序,接着就是教会的建立。这是神以其全能除了通过这人身外无法做到的事,就象人没有臂膀无法工作一样;事实上,祂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作“耶和华的膀臂”(以赛亚书40:10;53:1)。或就象人若非有足够的应对手段,就无法攻下一座坚固城,并摧毁它里面的偶像神庙。由圣言也清楚可知,神的全能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项神性任务。因为神居于至内和至纯部分,绝无法穿越到地狱和那时人们所在的最外层;好比灵魂离了身体什么也做不了。或好比某人若未看见敌人,或接近并以某种武器,如矛、盾或枪击打敌人,就无法战胜他们。对神来说,离了人身实现救赎就象人没有用船运来军队却要征服印度群岛一样不可能;或就象唯独以热和光支撑树木生长,却不创造空气作为它们传输的媒介,或创造它们生长所依赖的土壤一样不可能。事实上,这就象往空中而非水里撒网捕鱼一样不可能。诸如在自己里面的耶和华无法以其全能将一根手指头压在地狱的任何魔鬼,或世上的任何魔鬼身上,并节制他及其怒气,或驯服他的强暴,除非祂如同在其首先事物中那样存在于末后事物中。祂以其人身存在于末后事物中,这就是为何祂在圣言中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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