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152.前面章节(150节)已说明,人的救恩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终目的。由于最初和最终目的里面含有居间目的,故可知,上述属灵的恩惠同时也在主里面,并通过主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依次出现的。因为人心智的成长类似于身体的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则在智慧上成长。心智也是从一个区域被提升至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再从属灵层被提升至属天层。人在属天层是有智慧的,在属灵层是聪明的,在最低层是有知识的。不过,心智的这种提升只能随着人为自己获取真理,并将其与良善联结起来而不时发生。这和盖房子一个道理:首先要买材料,如砖、瓦、木板、横梁等,然后打地基、砌墙、分出各个居室、装上门窗,建各层间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包括在所关注的目的中,这目的就是建造者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住所。这也类似于盖教堂:盖教堂的所有细节都包括在敬拜神这个目的中。这和其它事也一样,如建花园、开农场,以及职业或生意;目的本身就具有实现它的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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