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122.主已拯救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全然的诅咒中解救出来。这好比一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释放其被敌人所掳、投入监狱、戴上枷锁的子民和王子,将他们带回宫廷;还好比一个牧人象参孙和大卫那样将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夺回来;或好比牧人驱逐从森林窜到牧场的野兽,将它们赶到远方,最后赶入沼泽或沙漠,然后回到绵羊那里,安然牧养它们,在清澈的泉水旁饮它们。这又好比一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伺机袭击旅人的脚跟,于是便抓住它的头,尽管蛇缠住了他的手,却仍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将身子扔进火里。同样好比新郎或丈夫看见一个奸夫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于是便击打他,或用手里的刀剑刺伤他,或用腿和腰痛扁他,或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用棍子赶回家,以便把获救的女人带回洞房。在圣言中,“新娘”和“妻子”表主的教会,而“奸夫”则表那些侵犯教会的人;他们就是玷污祂的圣言之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因此,主称他们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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