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有两种爱已经深深植根于人类,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财产的爱。如果约束被除去,或放任自由,那么前一种爱会往前冲,甚至想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也往前冲,甚至想成为世界的神。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它们多如牛毛)都从属于这两种爱。不过,要检查这两种爱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它们根深蒂固,一直隐藏着。它们就像藏在岩石洞里含有毒液的毒蛇,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毒蛇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退到藏身之处。它们也像古人提到的塞壬,塞壬用歌声引诱人,通过这种手段杀害他们。这两种爱还会用华丽的衣服来装饰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自己人,或他想欺骗的人中间所行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地知道,这两种爱掌权的程度可能在卑微人中间比在大人物中间更大,在穷人中间比在富人中间更大,在臣民中间比在国王中间更大。因为后一类人生在权力和财富中;随着时间推移,后者最终视这些权力和财富为自己的家庭或仆人和财产,和其他任何人都一样,无论他是将军、官长,还是船长,甚至是贫穷的农民。但对那些渴望统治其它主权国家领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之所以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是因为爱存在于意愿中,或说,意愿是爱的座位和容器,如前所示(TCR 39, 263节)。每种爱都从意愿中把它的快乐吹入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中;事实上,这些凭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而是从意愿那里行动,因为它们等待意愿,同意并确认与意愿的爱有关的一切。因此,意愿是人居住的房子本身,理解力是他进出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前面说,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当省察和移除它们时,人就从潜伏着遗传和实际邪恶的属世意愿中被提升到属灵意愿中,主通过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这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愿事物,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100.由于系一个结合的结合,或一个真正的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互动和相互的,所以主与人的结合也具有这种性质,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启示录:
若有人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是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的,因为有一条确定不变的律法是,人靠近主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靠近他。关于该主题,详情可参看论述仁爱和信仰的章节(TCR 336-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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