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0.那么问题是,人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地行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并开启新生活。前几节(525-527节)已说明,人若不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是,除非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自我反省有什么用呢?除非承认自己有罪,否则他认识到自己的罪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能使人在主面前忏悔自己的罪,祈求祂的帮助,从此开启新的生活(新生活便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又有何用呢?这就是真正的悔改。人一旦过了童年,越来越自主,并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首先会通过代表重生之洗的洗礼知道,人应该这样发展与行事。因为洗礼时,他的监护人会代表他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行为。恭领圣餐时也是这样,因为在配靠近圣餐前,所有人都受到警告: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开始新生活。这同样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上的教义问答手册进一步看出来,十诫当中有六诫无非是告诫他们不要去行恶。若不通过悔改移除邪恶,人不可能爱邻,更别说爱神了。然而,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都取决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爱邻)。若时常实践真正的悔改,例如,如同人预备自己领受圣餐那么经常,若他此后避开他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这样那样的罪,那么就足以使悔改成为现实。从这时起,他便踏上了去往天堂的路,因为此时他从属世开始变得属灵,并从主新生。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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