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0.那么问题是,人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地行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并开启新生活。前几节(525-527节)已说明,人若不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是,除非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自我反省有什么用呢?除非承认自己有罪,否则他认识到自己的罪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能使人在主面前忏悔自己的罪,祈求祂的帮助,从此开启新的生活(新生活便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又有何用呢?这就是真正的悔改。人一旦过了童年,越来越自主,并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首先会通过代表重生之洗的洗礼知道,人应该这样发展与行事。因为洗礼时,他的监护人会代表他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行为。恭领圣餐时也是这样,因为在配靠近圣餐前,所有人都受到警告: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开始新生活。这同样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上的教义问答手册进一步看出来,十诫当中有六诫无非是告诫他们不要去行恶。若不通过悔改移除邪恶,人不可能爱邻,更别说爱神了。然而,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都取决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爱邻)。若时常实践真正的悔改,例如,如同人预备自己领受圣餐那么经常,若他此后避开他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这样那样的罪,那么就足以使悔改成为现实。从这时起,他便踏上了去往天堂的路,因为此时他从属世开始变得属灵,并从主新生。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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