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0.那么问题是,人应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或实际(悔改);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前几节(TCR 525-527节)已经说明,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变得越来越独立,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都可以知道,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洗礼的洗是指重生;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否则人不能爱邻舍,更不能爱神;然而,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马太福音22:40)。
如果定期实践悔改,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并从主那里重生。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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