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30

530.那么问题是,

530.那么问题是,人应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或实际(悔改);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前几节(TCR 525-527节)已经说明,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变得越来越独立,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都可以知道,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洗礼的洗是指重生;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否则人不能爱邻舍,更不能爱神;然而,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马太福音22:40)。

如果定期实践悔改,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并从主那里重生。


真实的基督教 #176

176.当这些议会不

176.当这些议会不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时,人怎能信靠它们呢?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不是它的头吗?没有头的身体算什么呢?有哪种身体会有三个头,人们在这三个头的指导下制定计划,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通过法令呢?光照(当它唯独来自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和教会的神,也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成感官的吗?然后,在内在形式上的真正神学真理,连一个都感知不到;相反,这样的真理会立刻从理性理解的思维中被逐出,就像糠秕被簸箕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取代真理潜入心智,黑暗则取代光线。人们就像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向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闭上眼睛,向属于身体感官的虚幻之光的感官真理睁开眼睛。后来阅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心智对着真理就睡着,对着虚假则清醒;他们变得像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

口像狮子的口,身体像豹的身体,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议会结束时,主向门徒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事实上,使徒教会像一颗新星出现在星空中。但两次尼西亚议会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变得像变暗并消失不见的那颗星,这种现象实际上发生过几次,如天文学家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

那么除非祂住在可以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除非祂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在人身中成为世界的光(约翰福音1:9; 12:46),否则谁能靠近祂呢?谁都能看出,接近在自己光中的耶和华父,就像乘上早晨的翅膀飞向太阳,或以阳光而不是以物质食物为食,或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翔,让雄鹿在空中奔跑一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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