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神就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物皆从祂而出,并不断从祂而出。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属性皆由祂产生,并不断产生,属性只出自形式,没有其它源头。既然神是绝对的、独一的,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既然出于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那么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通过祂自己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万物;还可知,祂引入的秩序是最为完美的,因为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如我们在创世记所读到的。我会在适当地方说明,创世后各种邪恶连同地狱是如何产生的。不过,我们首先考虑那些更容易理解、启示得更清楚,并且情绪反应温和的问题。
88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着圣治成就。主是“阿拉法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这句话的意思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掌管并成就,详情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 92节)。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祂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4)
显而易见,祂所造或创造的一切都由祂的圣治来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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