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在基督教界,还有比“人当省察自己”更广为人知的事吗?在信奉天主教或福音派的国家,无论在哪里,领受圣餐之前,人们都会接受以下教导和告诫:要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开始全新而不同的生活。在英国,这种告诫还伴随可怕的威胁,在圣餐前的发言中,牧师会站在讲坛上朗读并宣告以下声明:配领圣餐的“途径和方法”,首先就是以神的诫命为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你要明白自己在哪方面触犯了,是从意愿上触犯了,还是从话语和行为上触犯了,要为自己的罪恶本性哀痛,向全能的神忏悔,这全都是为了修正生活。你若发觉自己不仅触犯了神,还触犯了你的邻舍,就必须与他和解,预备尽最大能力为你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罪过而作出补偿和赔偿;同样也要预备宽恕得罪你的人,如同你在神手里的罪过得到宽恕那样;要不然,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的诅咒。所以,你们当中若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其圣言的阻碍者或诽谤者,是行淫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有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自己的罪,否则不要到这圣桌前,以免领受圣礼后,魔鬼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带来毁灭。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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