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5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是悔改的开始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人不认识罪,因为在那里,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邪恶,从童年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罪的邪恶。所有年轻人都从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那里学习这一切,十诫是给基督教界里的所有人的主要教导,或说他们手中的第一本书;在后续的生命阶段,他们从教会的公开讲道和家庭的私人教导,以及完全或最彻底地从圣言中学习这一切。此外,他们还从公义的民事法律来学习,这些法律体现了十诫和圣言其它部分的教导。因为罪的邪恶正是反对邻舍的邪恶,而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邪恶,这就是罪。然而,除非一个人检查自己的生活行为,看看自己是否或暗中或公开地做过任何这样的事,否则对罪的认识毫无用处。在此之前,关于罪的一切都只是知识,牧师所说的只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声音,最后变成纯粹的思维和呼吸中的某种虔诚的东西,或只不过是虔诚思想的表达,或说变成在敬拜中沦为模糊思维和含糊话语的主题,对许多人来说,只是想象和虚幻的。但如果一个人照着他对罪的理性概念来检查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的某种邪恶,对自己说,“这邪恶是一种罪”,并出于对永恒惩罚的惧怕而放弃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在教会里从讲道和祷告中所听到的教导第一次入耳入心;人就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了一个基督徒。


诠释启示录 #642

642.“就有火从他

642.“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火”和“烧灭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在此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对各种邪恶和虚假的爱(对此,参看AE 68, 504, 539节)。由此可知,“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那些渴望伤害他们或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人都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烧灭仇敌”是指这些人将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因为在圣言中,“仇敌”表示邪恶之虚假,“敌人”表示邪恶,那进行摧毁的,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

经上说,“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但这话是照着表象来说的;经上照着表象还说,火和火焰从神的口中出来,怒气和愤怒从祂鼻孔中出来;然而,没有任何火、怒气和愤怒从祂那里发出来,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从中不可能发出任何火、怒气或愤怒;但经上仍如此说,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表象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当邪恶和地狱的灵人攻击任何神性事物,企图伤害它时,如当他亵渎主或圣言,或任何教义之良善和真理,或主所保护的任何善灵或天使时,这恶灵就立刻失去主的保护;因为每个灵人,无论恶的还是善的,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当他失去这种保护时,就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同时落到那些来自地狱、被称为惩罚者之人的手中;然后,这些灵人就照着他曾做过或试图做的恶事来惩罚和折磨他。由此可见,不是主向这些人行恶,而是恶灵自己自招邪恶,也就是说,是他里面的邪恶如此行。

这清楚表明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若有人想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两个见证人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这些是神性,因为它们来自与天使并世人同在的主;意思不是说火将从这些中喷出来,而是说火将从努力伤害他们的邪恶本身中喷出来,如刚才所述;理解这话的方式与理解火、怒气、愤怒从耶和华那里发出来这句话是一样的。《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那里的主题是,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将自己扔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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