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是悔改的开始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人不认识罪,因为在那里,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邪恶,从童年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罪的邪恶。所有年轻人都从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那里学习这一切,十诫是给基督教界里的所有人的主要教导,或说他们手中的第一本书;在后续的生命阶段,他们从教会的公开讲道和家庭的私人教导,以及完全或最彻底地从圣言中学习这一切。此外,他们还从公义的民事法律来学习,这些法律体现了十诫和圣言其它部分的教导。因为罪的邪恶正是反对邻舍的邪恶,而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邪恶,这就是罪。然而,除非一个人检查自己的生活行为,看看自己是否或暗中或公开地做过任何这样的事,否则对罪的认识毫无用处。在此之前,关于罪的一切都只是知识,牧师所说的只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声音,最后变成纯粹的思维和呼吸中的某种虔诚的东西,或只不过是虔诚思想的表达,或说变成在敬拜中沦为模糊思维和含糊话语的主题,对许多人来说,只是想象和虚幻的。但如果一个人照着他对罪的理性概念来检查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的某种邪恶,对自己说,“这邪恶是一种罪”,并出于对永恒惩罚的惧怕而放弃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在教会里从讲道和祷告中所听到的教导第一次入耳入心;人就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了一个基督徒。
XVI.有虚假的仁爱,虚伪的仁爱和死的仁爱
450.真正的仁爱,即活的仁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它与信仰构成一体,这两者共同仰望主。因为这三者,即主、仁爱和信仰是得救的三个要素,当它们构成一体时,仁爱才是仁爱,信仰才是信仰;主在它们里面,它们在主里面(参看TCR 363-372节)。而另一方面,当这三者没有结合时,仁爱要么是虚假的,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死的。基督教会自建立以来就一直有各种异端,一些异端至今仍存在;其中每一种异端都承认,并且现在仍承认这三个要素,即神、仁爱和信仰,因为没有这三个要素,就没有宗教。仁爱尤其如此,它可以与任何异端信仰相连,如苏西尼派、狂热者和犹太人的信仰,甚至偶像崇拜者的信仰。所有这些人都可能认为它是仁爱,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像仁爱。然而,仁爱的品质照着与它联结或结合的信仰而变化,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信仰那一章(TCR 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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