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是悔改的开始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人不认识罪,因为在那里,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邪恶,从童年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罪的邪恶。所有年轻人都从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那里学习这一切,十诫是给基督教界里的所有人的主要教导,或说他们手中的第一本书;在后续的生命阶段,他们从教会的公开讲道和家庭的私人教导,以及完全或最彻底地从圣言中学习这一切。此外,他们还从公义的民事法律来学习,这些法律体现了十诫和圣言其它部分的教导。因为罪的邪恶正是反对邻舍的邪恶,而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邪恶,这就是罪。然而,除非一个人检查自己的生活行为,看看自己是否或暗中或公开地做过任何这样的事,否则对罪的认识毫无用处。在此之前,关于罪的一切都只是知识,牧师所说的只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声音,最后变成纯粹的思维和呼吸中的某种虔诚的东西,或只不过是虔诚思想的表达,或说变成在敬拜中沦为模糊思维和含糊话语的主题,对许多人来说,只是想象和虚幻的。但如果一个人照着他对罪的理性概念来检查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的某种邪恶,对自己说,“这邪恶是一种罪”,并出于对永恒惩罚的惧怕而放弃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在教会里从讲道和祷告中所听到的教导第一次入耳入心;人就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了一个基督徒。
40.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还读到: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的生命是生命本身和独一的生命,或说是绝对和独一的生命,所有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生命中拥有生命或活着。人类理性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中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这光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例如,眼睛是接受这光的形式,从太阳流入的光使它们看见。这同样适用于生命;如前所述(TCR 39节),这生命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这光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会持续不断地流入;它既照亮人的理解力,也赋予它生命。因此,由于光、生命和智慧为一,所以智慧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信仰、真理、爱、仁爱和良善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们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形式就是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务必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他从自己那里活着,有智慧,有信仰,热爱,感知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事实上,任何人说服自己相信这些事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的心智从天上扔到地上,从属灵的变成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因为他关闭了其心智的高层区域,从而使自己在与神、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上变得盲目。这时,关于这些主题,他碰巧所思考、推理和所说的一切都是荒谬的,或都只是愚蠢,因为这一切都是在黑暗中完成的。而与此同时,他却自信满满或自欺欺人地认为,这都属于智慧,或这都是智慧的结果。因为当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生命的真光所住的地方被关闭时,这些区域下面的心智区域就打开,只有世界的光被允许进入这个区域;当世界的光与高层区域的光分离时,它就是一种幻光,微弱并具有欺骗性;在这幻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基于虚假的推理看似智慧,基于真理的推理看似愚蠢或疯狂。在这种情况下,人自以为具有鹰一般的敏锐视力;而事实上,他看属于智慧的东西,几乎等于蝙蝠在白天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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