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不承认罪的人。因为人人从小就被教导何为恶,并且从童年时被教导何为罪恶。所有年轻人学习这一切都是通过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在基督教国家,十诫是每个人手里所拿到的第一本教材;随着他长大,又通过教会讲道和家庭教导,这完全是圣言的教导。此外他还通过正义的民法来学习,民法所教导的事和十诫以及圣言其它部分所教导的是一样的。因为罪恶不是别的,正是攻击邻舍的邪恶,而攻击邻舍的邪恶也是攻击神的邪恶,这就是罪。但承认罪起不到任何效果,除非人省察自己的生活行为,查看自己是否私下或公开做了这类事。在此之前,所有这些纯粹是知识,牧师的说教不过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噪声,最终仅仅变成一个想法和停留在肺里的虔诚,并且很多情况下纯粹是想象和幻想。但是,如果人由于承认罪而省察自己,在自己身上发现点什么,然后对自己说:“这恶就是罪”,并因害怕永恒的惩罚而弃绝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牧师在教会的教导和演讲才第一次入耳入心,于是,他便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一个基督徒。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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