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是悔改的开始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人不认识罪,因为在那里,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邪恶,从童年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罪的邪恶。所有年轻人都从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那里学习这一切,十诫是给基督教界里的所有人的主要教导,或说他们手中的第一本书;在后续的生命阶段,他们从教会的公开讲道和家庭的私人教导,以及完全或最彻底地从圣言中学习这一切。此外,他们还从公义的民事法律来学习,这些法律体现了十诫和圣言其它部分的教导。因为罪的邪恶正是反对邻舍的邪恶,而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邪恶,这就是罪。然而,除非一个人检查自己的生活行为,看看自己是否或暗中或公开地做过任何这样的事,否则对罪的认识毫无用处。在此之前,关于罪的一切都只是知识,牧师所说的只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声音,最后变成纯粹的思维和呼吸中的某种虔诚的东西,或只不过是虔诚思想的表达,或说变成在敬拜中沦为模糊思维和含糊话语的主题,对许多人来说,只是想象和虚幻的。但如果一个人照着他对罪的理性概念来检查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的某种邪恶,对自己说,“这邪恶是一种罪”,并出于对永恒惩罚的惧怕而放弃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在教会里从讲道和祷告中所听到的教导第一次入耳入心;人就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了一个基督徒。
174.(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它是由尼西亚议会提出或孵化出来的,然后被引入罗马天主教会,并由此被引入与它分离的各教会。使徒教会是指不仅在使徒时代,而且在后来的两三个世纪里,存在于各个地方的教会。但最终,人们开始将圣殿的门从合叶上拧下来,像盗贼一样闯入它的圣所。圣殿是指教会;门是指主神救赎主;圣所是指祂的神性;因为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就犯下这种罪行。正因如此,君士坦丁大帝才在尼西亚,就是比提尼亚的一座城市召开了一次议会;为了摧毁阿里乌斯的有害异端,议会成员设计、决定并批准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即父、子、圣灵,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并在自己里面拥有个性、存在和持续存在。此外,第二个位格或子,降临并取得人身,完成了救赎的作为;因此,祂的人身因位格合一而拥有神性,祂通过这位格合一而拥有与父神的亲密关系。从那时起,关于神和基督位格的众多可憎异端就开始从地上冒出来,敌基督者开始抬头,把神分成三个位格,把主救主分成两个,从而摧毁了主通过使徒建立的圣殿,这一过程持续到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不被拆毁了,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4:2)中所说的;在这段经文中,“圣殿”不仅是指耶路撒冷的宏伟建筑,还是指教会,整个这一章论述了教会的完结或结束。
但从尼西亚议会和后来的议会上,还能期待什么呢?后来的议会同样将神性一分为三,把道成肉身的神放在这三者下面的脚凳上。这些议会通过从别处爬上来,也就是说,通过越过主攀升到父神那里,就像攀升到另一个神那里一样,把教会的头从它的身体上移除。他们只把“基督的功德”放在嘴里,希望神因它而施怜悯,希望称义和伴随它的一切,即罪的赦免、更新、成圣、重生和拯救,都直接一起流入他们,而这一切都不需要人那一方的任何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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