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4.我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不知悔改者紧抓不放的罪恶,好比他所患的各样疾病,若不治疗除去毒素,他就会因此死亡;它们尤其类似名为坏疽的疾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扩散,不可避免地导致死亡;同样好比疖子和脓肿,若不发出来或打开,就会由于积脓或脓液积聚而扩散到周边部位,再从这些部位扩散到邻近脏腑,最后入侵心脏,从而导致死亡。
这些罪还好比老虎、豹子、狮子、豺狼和狐狸,若不把它们关到笼子里,或用铁链、绳子拴起来,就会攻击牛羊群,残害它们,如同狐狸残害家禽;又好比毒蛇,若不用叉子叉牢,或拔掉它们的牙齿,就会对人造成致命伤害。一整群羊若呆在有毒草的田野,而不是被牧羊人领到安全的牧场,就会丧命;蚕及其所有丝也会这样灭亡,除非其它虫子从蚕所赖以生存的树叶上被掉落。
这些罪又好比谷仓里的粮食或牲口棚里的饲料,若不通风除去造成损害的东西,就会发霉腐烂,没法再用。一点火星若不在一开始被扑灭,就有可能焚毁整个城市或森林。棘刺、荆棘和蒺藜若不连根拔除,就会长满花园。有经验的园丁都知道,树从坏种子发出,树根会将有害的树液输送给芽接或嫁接于其上的好枝子,而输送上来的有害树液可被转化为好树液,并结出有用的果子。当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时,发生在人身上的情形也差不多是这样,因为人由此被嫁接到主那里,如同枝子嫁接到葡萄树上,并结出好果子(约翰福音15:4-6)。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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