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4.我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不知悔改者紧抓不放的罪恶,好比他所患的各样疾病,若不治疗除去毒素,他就会因此死亡;它们尤其类似名为坏疽的疾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扩散,不可避免地导致死亡;同样好比疖子和脓肿,若不发出来或打开,就会由于积脓或脓液积聚而扩散到周边部位,再从这些部位扩散到邻近脏腑,最后入侵心脏,从而导致死亡。
这些罪还好比老虎、豹子、狮子、豺狼和狐狸,若不把它们关到笼子里,或用铁链、绳子拴起来,就会攻击牛羊群,残害它们,如同狐狸残害家禽;又好比毒蛇,若不用叉子叉牢,或拔掉它们的牙齿,就会对人造成致命伤害。一整群羊若呆在有毒草的田野,而不是被牧羊人领到安全的牧场,就会丧命;蚕及其所有丝也会这样灭亡,除非其它虫子从蚕所赖以生存的树叶上被掉落。
这些罪又好比谷仓里的粮食或牲口棚里的饲料,若不通风除去造成损害的东西,就会发霉腐烂,没法再用。一点火星若不在一开始被扑灭,就有可能焚毁整个城市或森林。棘刺、荆棘和蒺藜若不连根拔除,就会长满花园。有经验的园丁都知道,树从坏种子发出,树根会将有害的树液输送给芽接或嫁接于其上的好枝子,而输送上来的有害树液可被转化为好树液,并结出有用的果子。当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时,发生在人身上的情形也差不多是这样,因为人由此被嫁接到主那里,如同枝子嫁接到葡萄树上,并结出好果子(约翰福音15:4-6)。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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