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4.我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不知悔改者紧抓不放的罪恶,好比他所患的各样疾病,若不治疗除去毒素,他就会因此死亡;它们尤其类似名为坏疽的疾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扩散,不可避免地导致死亡;同样好比疖子和脓肿,若不发出来或打开,就会由于积脓或脓液积聚而扩散到周边部位,再从这些部位扩散到邻近脏腑,最后入侵心脏,从而导致死亡。
这些罪还好比老虎、豹子、狮子、豺狼和狐狸,若不把它们关到笼子里,或用铁链、绳子拴起来,就会攻击牛羊群,残害它们,如同狐狸残害家禽;又好比毒蛇,若不用叉子叉牢,或拔掉它们的牙齿,就会对人造成致命伤害。一整群羊若呆在有毒草的田野,而不是被牧羊人领到安全的牧场,就会丧命;蚕及其所有丝也会这样灭亡,除非其它虫子从蚕所赖以生存的树叶上被掉落。
这些罪又好比谷仓里的粮食或牲口棚里的饲料,若不通风除去造成损害的东西,就会发霉腐烂,没法再用。一点火星若不在一开始被扑灭,就有可能焚毁整个城市或森林。棘刺、荆棘和蒺藜若不连根拔除,就会长满花园。有经验的园丁都知道,树从坏种子发出,树根会将有害的树液输送给芽接或嫁接于其上的好枝子,而输送上来的有害树液可被转化为好树液,并结出有用的果子。当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时,发生在人身上的情形也差不多是这样,因为人由此被嫁接到主那里,如同枝子嫁接到葡萄树上,并结出好果子(约翰福音15:4-6)。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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