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264.“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关于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之事的教导。这从“指示”和“以后必成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示”是指生动地教导(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后必成的事”是指在教会的末期即将发生的事。这就是含义,因为接下来论述的是就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天堂和教会的状态,后来论述的是审判本身;由于审判将在教会结束时发生,所以这些事表示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的事。最后的审判在教会结束时发生,并且它已经发生了(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 45–52节)。“我要指示你”之所以表示对这些事的生动教导,是因为所指示的一切事都都包含它们;事实上,它们隐藏在启示录所描述的代表中;但它们出现在天使面前,也出现在知道圣言灵义的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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