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1089.“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它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从“有一国”、“地上众王”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国”是指统治,论及真理或虚假;“国”是指在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E 48, 684a, 685节)。“地上众王”是指真理(参看AE 31, 625, 1034, 1063, 1073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所说的。这清楚表明,“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是对教会真理的统治,因为他们的首领被称为教皇和教宗,他将与圣言真理同等的神圣性和类似的灵感归于他自己的法令。这也是他们教义的一部分,即:他可以根据教会状态的变化来改变圣言的真理,从而把它们变成那些成为统治手段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虚假。事实上,所有关注统治的事物都是虚假,或被歪曲的真理,因为目的选择方法,并把方法应用于自己;方法若被应用于一个目的,就是统治人们的灵魂,统治教会的一切和天堂,就不可能是真理;即便它们是真理,目的也会歪曲它们;但只在那些处于统治欲望的人中间是这样。
(关于圣言续)
一个绝对的真理是: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因为他可能会被引入各种各样的错误,他可能出于某种爱倾向于这些错误,或出于某种原则被它们吸引,他的心智由此变得不稳定和不确定,最终可以说缺乏真理。但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会看到确认它的一切,也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许多东西;他也不允许自己被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此,他的心智变得如此稳定,以至于他会确定地看见。圣言可能会转过来确认异端,除非从教义来阅读它;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部分是真正的真理,除非有教义作为明灯,否则它们既无法被看见,也无法彼此区分。
但教义只能从圣言中获得,也只有那些被主光照的人才能获得它。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融入自己生活的人就被光照。此外,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或证实,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和能力之中,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与主结合,并与天使联系在一起。简言之,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可以说会在信仰的可疑问题上求问主,并从祂那里得到答案,但只能在圣言中得到答案,因为主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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