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400.“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感知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在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可参看AR 398节)。“第三部分”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或所有,正如“第四部分”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或所有(AR 322节)。“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R 505节);因此,“第三”,也就是“第三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通过“雹子与火搀着血”所指的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而灭亡(参看AR 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感知,所以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天上会出现树木的乐园,这些树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照着那里居民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也有结坏果子的树木森林。“树”一般表示在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方面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耶利米书: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 8)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又:
结果的树木,你们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12)
又:
耶和华的树满了。(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一切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在迦南地,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要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还规定:
当有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他们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 41)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数量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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