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4.“必须快成的事”表示它们肯定会发生,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会立刻、迅速发生,而是指肯定发生;除非它们发生,否则教会必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而是有状态以取代时间;“快”与时间有关,故表示肯定,并且某事将在它的时间之前发生。因为启示录是在第一世纪赐下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七个世纪,由此明显可知,“快”表示对应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肯定。
主的这些话也包含类似内容:
如果那些日子不缩短,凡是血肉之人,都不会得救;只是为选民,那些日子必会缩短。(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在它的时间之前走到尽头,否则它将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时代的完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降临是指新教会的最初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的当下,故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又: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降临的当下。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期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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