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14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可见的神具有人的形状,不可见的神没有任何形状。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传给我的思想观念发现,可见的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可以回答说,我们地球人也拜一位既不可见又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当时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像,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所以这二者是一个位格里的神性。这些都是主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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