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一)整部圣经论述主;主是圣言
L2.此处的圣言尤表通过摩西、众先知和福音书的作者们所彰显的那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天使的一切智慧和世人的一切属灵聪明皆源于这真理。在世人当中的这部圣言也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它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天上则是属灵的。此外,圣言因是神性真理,故也是神性发出;这神性发出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由于这圣言就是主自己,故可推知,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唯独指着祂来写的。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没有一件事不是要么是关于主的,要么在反面意义上是反对主的。
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事实就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只要他在阅读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并思想它,进一步知道圣言不仅包含一个属世意义,还包含一个属灵意义;并且就这层属灵意义而言,人名和地名都表示主的某种事物,因而表示来自祂的天堂和教会的某种事物,或反面意义上的某种事物。由于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论述主,并且圣言因是神性真理而为主,所以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又为何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光”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这就是为何如今凡在阅读圣言时单单靠近主,并向祂祷告的人都在圣言里面得到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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