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620.没有形成信仰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如同没有理解的人类心智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通过真理形成,故教导当信什么、行什么,何为重生以及如何实现它。没有真理的重生就像没有阳光却让动物存活或树木生长一样不可能;因为太阳若不发光,同时却给予热,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还变暗(约珥书2:10,31),因而地上只有纯粹的黑暗(约珥书3:15)。没有从自己放光的真理,人的情形也一样;因为发出真理之光的太阳就是灵界的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由此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必陷入纯粹的黑暗,或日食阴影。重生通过信和仁实现,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它就像没有方向舵,或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洋中航行,还如同夜间骑行在幽暗的森林中。那些没有真理,只有视之为真理的虚假之人的心智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而眼睛仍看似完好(尽管它什么也看不见)之人的视觉;医生将这种失明称作黑朦症。他们的理性或理解功能向上受阻,仅向下开启,结果,理性之光变得像肉眼之光,因而他们的一切观点都只是想象,由纯粹的谬论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手拿长筒望远镜的占星家站在街市上,说一些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圣言的纯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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