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3

523.有人断言,没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圣治 #89

89.由于一切意愿皆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