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24.主通过对照提供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我们只有通过良善与次等良善的对照,以及它与邪恶的对立才能认识良善的品质。觉察和感受的能力就来自这种对照,因为这些能力的品质由此而来。事实上,每种快乐都是在与次等快乐相比较,并对照不快乐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美丽都是在与次等美丽相比较,并对照丑陋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同样,每种属于爱的良善也都是在与次等良善相比较,并对照邪恶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属于智慧的真理都是在与次等真理相比较,并对照虚假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多样性必须存在于每种事物中,从它的最大直到它的最小;当多样性也存在于它的对立面,从它的最小直到它的最大,并且它们之间有一种平衡时,那么两边就照着层级存在一种对照;对事物的觉察和感受会增强或减弱。然而,要知道,对立性要么削弱、要么增强觉察和感受:当对立双方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削弱它们;当对立双方没有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增强它们。这就是为何主最为谨慎、极其精细地把人里面的良善和邪恶分开,免得它们混在一起,就像祂把天堂和地狱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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