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124.对此,我补充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由此可以看出何为圣治。第一,主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第二,主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主之所以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被如此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联系而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中,以致它们不是作为许多,而作为一个行动。众所周知,就身体而言,人就处于这样一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人类心智也处于这种形式,并拥有这种包括一切的联系,因为人类心智是属灵人,实际上就是人。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他身体里面的心智,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因此,人死后和在世上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他脱去了在世上形成他身体的覆盖物。
既然人类形式具有这种性质,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总的整体,那么可推知,若不经其余部分的同意,一个部分无法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因为如果一个部分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那么行如一体的这个形式必受损。这清楚表明,若不同时作用于所有事物,主决不作用于任何细节。主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祂也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祂还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个人,主要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事物。因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并照着它与主结合的程度而为一位天使,而他的身体只是顺服它的一个工具。
然而,要清楚明白的是,主也单独且最精心,同时通过他形式的所有事物而作用于人的每个细节。然而,除非与整个形式和谐一致,否则祂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细节的状态。对此,下文有详述,那里将说明: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涉及细节;它涉及细节,因为它是普遍的。
主之所以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是因为这是整体及其一切细节能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居间事物相继依赖于中心,直到边界,它们都一起聚集于边界;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解释的,在边界有一个来自最初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聚集。这就是为何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在那里披上并取得最外在形式上的人性,以便同时存在于最初和最末的事物中,因而从最初事物通过最末事物来掌管整个世界。这使祂能在其圣治的律法,也就是其神性智慧的律法之下拯救那些祂所能拯救的人。这涉及基督教界所承认的以下事实:如果主不降世,没有人能够得救(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5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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