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340.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人若不知道灵界的存在,并且灵界不同于自然界,犹如在先之物不同于在后之物,或原因不同于所造成的结果,就不可能知道这种流注。正因如此,那些撰写动植物起源的人只能将这种起源追溯到自然界,即便追溯到神那里,也会以为神从一开始就将产生这些事物的能力植入自然界;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然界没有被赋予任何能力;事实上,自然界本身是死的,丝毫无助于这些事物的产生,就跟工具无助于工匠的作品一样,因为工具必须被不断驱动才能活动。正是某种属灵事物,就是从主所在的太阳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并降至自然界的最外层元素的某种事物,产生了动植物的形式,创造了存在于这两者里面的奇迹,以地上的物质充满它们,好叫它们保持固定不变。我们现在因知道灵界的存在,又知道属灵之物来自主所在并从主发出的属灵太阳,正是这属灵之物驱动大自然活动,犹如活物驱动死物,并且存在于灵界的事物和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是一样的,故能看出,动植物只能经由灵界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并通过灵界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由此就有了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这一事实将在下一章得到充分证明。地上的有害物是通过地狱的流注产生的,这一点同样是由于这一许可法:邪恶本身可以从地狱流入人。我们将在《天使智慧之圣治篇》说明这一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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