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178.“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相对来说就像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从祂的神性或神性人身所做的,即:祂驱散了来自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的一切邪恶和虚假。此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或祂从成孕所拥有的神性,因为这神性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声明的。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也就是说,祂怎样将祂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就怎样将人的内在与外在,并外在与内在相结合。不过,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明白,读者可查阅和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297节,以及这本书185, 298–307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相关章节关于它的说明,那里充分解释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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