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一切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邪恶中,就不能得救,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只有主才能移除邪恶,祂只有在那些信祂,并爱邻舍的人身上才能移除邪恶,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尤其从关于信仰那一章清楚看出来: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还有这些话,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TCR 368-372节)。但人们可能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种合一?答案是,他不能,除非他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悔改移除自己的邪恶。我们说,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的合作,主不能直接移除它们。这一点也在那一章和随后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章节中得到了充分说明。
53.神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之物都从祂那里产生,并继续存在。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品质都源于祂,并继续源于祂,品质只源于形式。由于神是绝对、独一和最初的实质和形式本身,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本身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本身,还由于来自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所以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从祂自己那里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事物;而且,祂引入了最完美的秩序,因为祂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正如我们在创世记中所读到的。在适当地方,我们将说明,邪恶与地狱是在创造之后一起出现的。但现在让我们考虑那些更容易或更深地进入理解力,更清晰地光照它,更温和地触动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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