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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