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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