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但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遗传之恶不是人实际所犯的邪恶本身,而是朝向邪恶的倾向。凡结合理性和经验的人都会承认,事实就是如此。谁不知道,孩子出生时,在长相、举止和性格上都与父母大体相似,甚至孙辈和曾孙辈与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相似?许多人通过这种方式能区分不同的家族,甚至区分不同的民族,如区分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或意大利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脸、眼睛、言语和举止认出一个犹太人?你若能感知到从每个人的天生性格中发出的生命气场,同样会确信铭刻在性格和心智上的相似性。
由此可推知,人不是生在实际的邪恶中,只是生在朝向邪恶的倾向中,但或多或少地偏向一些特定邪恶。因此,死后,人不是基于任何遗传之恶,而是基于他自己所犯的实际邪恶受审判。这一点从以下主的律例也明显看出来:
父不可因子而死,子也不可因父而死;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而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我从那些在婴儿时期死去的人的状态中已经确定了这一点;他们虽然有作恶的倾向,因而有作恶的意愿,但不会作恶,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长大的,并且得救了。
由父母传给孩子和后代的这种朝向邪恶的倾向和趋势,只有通过从主新生才能被打破,这种新生被称为重生。没有重生,这种倾向不仅不会中断,还会由历代父母增加,或通过他们获得新的力量,变得更倾向于邪恶,直到最终倾向于各种邪恶。正因如此,犹太人仍是他们祖先犹大的形像。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通奸,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遗传的性格在他们身上已经如此增加,以至于他们仍不能以真诚的信仰来信奉基督教。说他们不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在意愿反对基督教,这种意愿的状态,或这种反对的意愿是他们不能信奉基督教的原因。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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