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诠释启示录 #174

174.启2:26.

174.启2: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在尽可能地与这些爱争战,并除去它们之后,在爱与信上的持之以恒。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争战,并除去它们。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这一点从所论述的事物的系列可推知,也可从“坚持到底”和“工作”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坚持到底”是指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在爱与信上如此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的人就得救了,因为人在死亡时怎样,其生命的一切就永远怎样,或说那时他在生命方面怎样,此后就永远怎样(参看AE 125节)。“工作或作为”是指在原因和结果中,也就是在内在和外在中的爱和信的事物。“工作或作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事物(参看AE 150节)。经上说“坚持我工作”,是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以及内在的打开和它与外在的结合,都唯独来自主;因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工作或作为”不是人的,而是与人同在的主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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