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1094.“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这从“地”、“发光”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提到的;“发光”是指处于光;“荣耀”当论及此处天使所指的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它是天堂之光,天使们从天堂之光中获得其一切智慧和幸福,也获得其辉煌(可参看AE 678节)。经上论到从天降下的那位天使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因为最后的审判是在“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身上施行的,这就是天使的这些话的意思: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当审判在这些人身上施行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进入它的能力和光明;因为只要巴比伦人在天堂之下被容忍,他们就会像天地之间的浓密乌云,遮挡太阳的光线,也使白昼昏暗。原因在于,他们不仅歪曲了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还弃绝了它;此外,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自己而毁灭了这权柄。只要他们被允许在天堂之下为自己建造住处,这些和其它许多东西就像天地之间的乌云,神性真理无法穿过这乌云到达教会的任何人那里,并光照他。不过,一旦他们被赶走,并被扔进地狱,那么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会在能力和光明上增长到这种程度:主不仅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天堂之下的灵人,还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教会里的人。这就是为何在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前,圣言的灵义不会被揭示出来,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也不会显现,因为在此之前,神性真理不会有能力和光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然人出生时因没有思维而不在任何社群,无论天堂社群还是地狱社群,但却是为永生而生的,那么可推知,随着时间推移,他向自己要么打开天堂,要么打开地狱,并进入社群,成为天堂或地狱的一个居民,即便他还在世上。人之所以成为灵界的居民,是因为他真正的住处,如人们所说的,他的本土或国家在灵界;他在自然界生活数年后,将在那里生活到永远。由此可以推断出,人多么有必要知道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天堂,并把他引入天堂社群,又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地狱,并把他引入地狱社群。我们将在附于下文的章节中说明这一点,在此只说明,一个人照着智慧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多的天堂社群,照着对良善的爱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内在的社群;再者,天堂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地狱就关闭到何等程度。但地狱是人自己给自己打开的,而天堂是主给人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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