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揭秘启示录 #363

363.启7:9.“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表示其余的所有人,他们不属于那些被列举出来的人,却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构成终端天堂和外在教会,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品质,唯有主知道。“一大群人”表示前面没有列举出来,却在天堂和主的教会中的其余所有人,这一点从启7:9, 10, 13-17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灵义上表示知道他们是什么,或是何品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所指的那些人具体是谁,这是不可能知道的,除非先揭开一个奥秘,。
这个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它如同一个人,所以那里就有些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有些人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但现在所提到的,是那些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的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揭示给我了;还有这一事实:构成众支派第一组的(AR 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的人;构成第二组的(AR 6节),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的(AR 7节),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的(AR 8节),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是内在和外在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人是那些构成主的内在教会的人,而现在所提到的人是那些构成外在教会,并与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层事物与高层事物,因而如同身体与头合而为一那样的人;因此,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也表示内在教会,但这些人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在其它地方,这些人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AR 803等, 8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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