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揭秘启示录 #312

312.“我就观看,

31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真理方面,因而在教义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前面说明,“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色”表示非真理或真理的缺乏,因而表示虚假,因为“黑色”是“白色”的对立面,而“白色”论及真理(AR 167, 231, 232节);事实上,白色从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黑色则从黑暗中,因而从光的缺席中获得自己的起源,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色有双重起源,一个来自火焰之光的缺席,这光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中间;另一个来自亮光的缺席,这光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中间;后一种“黑色”和“黑暗”(darkness)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前一种“黑色”和“幽暗”(thick darkness)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两种“黑色”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是如此。那些出现在可憎的那种黑色中的人被称为魔鬼,这些人憎恶真理,就像角枭憎恶阳光一样。而那些出现在不可憎的那种黑色中的人被称为撒但;这些人不憎恶真理,而是讨厌它;因此,后者可比作猫头鹰,而前者可比作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他们的容貌比黑色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弥迦书: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以西结书:
你下地狱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发黑。(以西结书31:15)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耶利米书: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 以西结书32:7; 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示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一样的脸,而人脸表示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3节),因此,这个活物表明,在按顺序排在第三位的人中间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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