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605.重生之人,也就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得到更新的人,就处于天堂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天堂之光,也就是处于它的智慧;而另一方面,未重生之人则处于地狱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它的黑暗,也就是处于它的疯狂;这一点现在的人既知道,也不知道。原因在于,今天的教会使得重生成为其信仰的附属物,并使信仰成为不受理性约束的某种东西,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属其附属物的任何事;如前所述,这包括重生和更新。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连同信仰本身,就像一座门窗紧闭的房子,以致没有人知道这房子里面到底有什么,它是空空如也,还是满了地狱魔鬼或天堂天使。第二个原因是,这种混乱就是由这种谬论造成的,而这种谬论缘于以下事实:人凭其理解力,几乎能攀升至天堂之光,利用他由此而来的聪明思考并谈论属灵的事,不管其意愿之爱如何。对该真理的无知也导致了对涉及重生和更新的一切的无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