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101.(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是从本章上述要点,尤其从以下两点所推出的结论:即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参看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相互共同合一(参看97-100节)。从这种相互合一明显可知,在一个人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同样的结论可从这二者类似于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推出来。根据亚他那修信经的声明(参看98节),这与当今教会的信是一致的。根据名为协合信条的正统著作的声明,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是一致的。协合信条的这一教义得到圣经和基督教早期教父文学,以及论据的有力支持,即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权、全能和全在;以及在基督里面,人为神,神为人(参看那本书的607,765节)。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性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参看92-93节)。另外,耶和华神称祂自己和祂的儿子为主。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0:1)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7)
在大卫的诗篇,就其人身而言,儿子也是指主:
我要传谕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12)
这不是指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间的儿子,因为这是主要来的一个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谕旨”,就是耶和华晓谕大卫的消息。同样在诗篇中,此前经上说:
我已经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就将列族赐你为基业。(诗篇2:8)
因此,“今日”并非指“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上”。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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