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92.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与主的结合和重生是一回事,因为只要与主结合,任何人都会重生。因此,前面论及重生的一切话都可以论及结合,此处论及结合的话也可以论及重生。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既有主与人的结合,也有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单凭理性,谁都能看出,心智或灵的结合是不存在的,除非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相互性就是那进行结合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反过来却没有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就后退;但如果反过来他也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也靠近,结合就产生了。此外,爱愿意被爱;这是它的内在本能。爱反过来被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充满快乐。由此可见,当主爱人,反过来却不被人爱时,主靠近,人后退。因此,主不断想要接近人,并进入他,而人却后退并离开。地狱里的人都是这个样子,而天堂里的人却有一种相互结合。
主为了拯救人而想要与他结合,所以就规定,人里面要有某种相互的东西。人里面的这种相互性就是以下表象:他出于自由所意愿和实行的良善,出于意愿照理性所思想和谈论的真理看似源于他自己;并且他意愿中的这良善和理解力中的这真理看似他自己的。在人看来,它们甚至来自他自己,仿佛完全属于他,就好像它们就是他的,没有任何区别。留意一下,看看是否有人有与之相反的任何感觉。关于这种貌似来自自己的表象,可参看前文(74-87节);关于归给人作为人自己的(78-81节)。唯一区别在于,人要承认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实行良善、思想真理;因此,他所实行的良善和所思想的真理不是他的。出于意愿中的某种爱、仅仅由于这是真理而如此思考,会带来结合;因为这样人就转向主,主也转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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