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在教会,众所周知,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各种罪恶,因此自在母腹中时,人无非就是恶。还知道,因为教会的宗教会议和领袖已将这样的观念传了下来,即:亚当的罪传给了他所有的后代,这是他之后的每个人,连同他一起受诅的唯一原因;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正是这罪。而且,教会的大量教导都基于这种说法,例如它教导:被称为洗礼的重生之洗是由主设立的,以便除去这罪;这也是主来的原因;对主仁慈的信仰就是除去这罪的方法,此外还有其它教义也是基于这种说法。
但来自那源头的遗传之恶并不存在,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466节等)可以看出来,即:亚当不是第一个人类,亚当及其妻子的故事代表性地描述了地上的首个教会;其中伊甸园描述了该教会的智慧,生命树描述了它注目于将要来的主,善恶知识树描述了它注目于自我,而不是主。创世记头几章代表性地描述了这个教会,这一点可通过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从圣言所引用的众多相应经文清楚得到证明。一旦理解并接受了这些事,此前所持的观点,即人遗传父母的邪恶来自那源头,就会轰然倒塌,因为这恶有着截然不同的源头。自由意志那一章已充分说明,生命树与善恶知识树存在于每个人里面,说经上说它们被放在园子里,意指人有自由去选择是转向主还是背离主。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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