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由于不理解神在创造宇宙及其万物时所赋予它们的秩序,有何等多、何等大的荒唐谬论悄然潜入人的思想,并因此通过教会创始人的头脑溜进教会,这一点仅从下文(56-58节)对这些谬论的列举就能看出来。不过,首先,我在此阐明我所说的秩序的一般定义,即: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部分、实质或元素的排列、界定和活动的品质;这就是它的状态的来源;状态的完美由智慧通过它的爱产生,而状态的不完美则是因贪欲而失去理智的后果。这个定义用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这些术语,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每一个实质就是一个形式。所有这些因是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故不可避免地显得非常晦涩难懂。不过,在下文,这种晦涩会通过举例说明被驱散。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示不是由主形成,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形成的天堂,他们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天堂,不是指其它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启示录20:11)
那里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所有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其它细节,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对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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