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9

519.这些人的性质

519.这些人的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他们就像只有龙的灵人和启示录中的“蝗虫”所指的人聚集的圣殿;也像殿里面没有圣言的讲坛,因为圣言被置于脚下。他们还像粉饰得色彩斑斓的墙壁,但当打开窗户时,里面却有猫头鹰和可怕的夜鸟四处飞舞,或像装满死人骨头的粉白坟墓。他们又像用油渣或干粪渣制成、表面包上金子的硬币,或像包裹腐烂树干的树皮和木纤维,像披在麻风身体上的亚伦儿子的衣服,甚至像充满脓液的溃疡,被以为治愈了,却只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皮肤。谁不知道,一个神圣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是不协调的?这些人比其他人更害怕省察自己;因此,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恶性,就像他们感觉不到肠胃里的刺激性和恶臭物质,直到它们被排泄到厕所里一样。但必须记住的是,不要将此处提到的人与那些行得好、正确相信的人混为一谈,也不要将他们与那些悔改了自己的一些罪,可能在敬拜中,尤其在属灵试探时,出于一种类似的口头忏悔而悄悄说话和祷告的人混为一谈,因为像这样的忏悔在改造和重生之前和之后是常见的。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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