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9.这种人的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他们就像教堂,只有龙的灵和启示录中“蝗虫”所指的那些人在那里聚集;他们还像里面的讲坛,上面却没有圣言,因为圣言被掷于脚下。他们像色彩艳丽的石膏墙,可一打开窗户,却发现里面猫头鹰和可怕的夜鸟在四处飞舞。他们像盛满死人骨头的粉饰坟墓;像用镀了金的渣滓或干粪制成的硬币;像包裹朽木的树皮和木纤维;像包裹亚伦儿子麻风身体的衣服;确切地说,像积满脓液的溃疡,由于薄皮覆盖就以为痊愈了。谁不知道一个圣洁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不一致?这种人比其他人更害怕省察自己,所以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歹毒,就像被扔进厕所之前,他们觉察不到肠胃里臭不可闻的秽物一样。但必须记住,不可将此处所说的人与那些行为良好、信仰正确的人相混淆,也不可与那些在敬拜,特别是经历属灵试探时悔改某些罪恶,自言自语或以类似口头忏悔祷告之人相混淆。因为这种忏悔通常在改造和重生前后出现。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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