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9.这种人的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他们就像教堂,只有龙的灵和启示录中“蝗虫”所指的那些人在那里聚集;他们还像里面的讲坛,上面却没有圣言,因为圣言被掷于脚下。他们像色彩艳丽的石膏墙,可一打开窗户,却发现里面猫头鹰和可怕的夜鸟在四处飞舞。他们像盛满死人骨头的粉饰坟墓;像用镀了金的渣滓或干粪制成的硬币;像包裹朽木的树皮和木纤维;像包裹亚伦儿子麻风身体的衣服;确切地说,像积满脓液的溃疡,由于薄皮覆盖就以为痊愈了。谁不知道一个圣洁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不一致?这种人比其他人更害怕省察自己,所以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歹毒,就像被扔进厕所之前,他们觉察不到肠胃里臭不可闻的秽物一样。但必须记住,不可将此处所说的人与那些行为良好、信仰正确的人相混淆,也不可与那些在敬拜,特别是经历属灵试探时悔改某些罪恶,自言自语或以类似口头忏悔祷告之人相混淆。因为这种忏悔通常在改造和重生前后出现。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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