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8.同样具有这种虚伪敬拜的,是那些执着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了世人的一切罪恶,从而意味着,只要按照赎罪与和解的标准模式去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抹去。其中一些人还能站在讲坛上,张开大嗓门、仿佛热情似火地倾吐许多有关悔改与仁爱的神圣言论,而同时又认为这二者对救恩没有任何用处。因为他们所理解的悔改无非是口头上的,仁爱仅适用于公共生活;不过,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讨人的喜欢。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类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 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一个人这样祷告:“我在母亲子宫时就浑身生疮,长满麻风,充满污秽;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与永恒的咒诅是我应得的;为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用祂的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恩全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听他这样祷告,旁观者问道:“你怎么知道你是那样的人?”他回答说:“因为我就是这么听来的。”但此后他被送往检查天使那里,当着他们的面说了同样的话。经过检查,天使报告说,关于他自己,他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对于自己的罪恶,他一个也没有意识到。他从不省察自己,反而以为口头忏悔后,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罪恶,既因为神会将祂的眼目转离它们,还因为祂已经息怒。由于这个原因,他逐渐丧失对自己所犯罪恶的觉察,尽管他是恣意的淫夫,窃贼,狡猾的诽谤者,渴望报复。这就是他的内心与意愿的本质,若不是畏惧法律和害怕丧失好名声,他还会表现在言行上。得知他是这类人后,他受到审判,并被发送到地狱的伪君子那里。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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