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911.启21:18.“城墙的结构是碧玉的”表示对新教会的人来说,圣言字义中的一切神性真理都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结构”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的一切都在结构中。“碧玉”与总体上的“宝石”所表相同,“宝石”当论及圣言时,表示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所表相同(可参看AR 897节)。神性真理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世之光,灵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灵之光;因此,当属灵之光流入一个正在阅读圣言的人里面的属世之光时,他就会被光照,并看到那里的真理,因为属灵之光的对象就是真理。字义上的圣言还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越被天堂之光的流注光照,就越凭真理的联系和由此产生的形式而看到真理;他越如此看到真理,他的理性心智就越从内在被打开,因为理性是天堂之光的真正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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